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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

各市(地)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拉萨中学:

为筹备成立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的函》(教基厅函〔20189号)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主要是一线骨干教师、校长和教研员,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兼顾少量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的行政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二)学术水平高,教学成果突出。一线教师、校长和教研员要求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当地教育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要求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地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要求主管或从事过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副处以上职务。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研究、管理或者教学工作10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保证完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履行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职责所必需的时间。

三、推荐数量

可推荐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外语教育、历史教育、历史与社会教育、地理教育、生物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科学教育、技术(含劳技)教育、艺术教育(含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装备应用与信息化等19个组别的专家,原则上每组推荐不超过2人。

四、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考察拟推荐对象的政治立场、品行操守、勤政廉政、工作表现等,认真审核把关,如无合适人员可不推荐。

(二)请各推荐单位组织填写《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用A4纸打印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上近期小二寸彩色登记照片两张(照片要清晰)于313日前寄送至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推荐表插入电子版小二寸彩色登记照片后发送至邮箱。

邮寄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15号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邮箱地址:jijiaochu2013@163.com

联 系 人:夏雪

联系电话:0891-6599531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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