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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期全区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地)教育局:

2015年以来,自治区教育厅为配合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翰墨薪传),相继举办了三期培训,取得良好成效,圆满完成以覆盖式培训为主的第一、二阶段任务。按照《西藏自治区“翰墨薪传·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安排,今年将启动以需求(补充)和提高式培训为主的第三阶段培训。对象包括自治区、市(地)、县(区)三级书法教研员、中小学书法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

开展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精神,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法文化进课堂的关键举措。请各市(地)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切实将有一定书法基础,能承担本地书法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选派上来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全面理解《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内容、教学要求,并在教学中认真贯彻落实。

2. 进一步提高汉文、藏文常见字体的书写技能及书写示范、指导的能力,提高书法欣赏水平和审美能力,丰富书法知识,提高书法修养。

3. 交流书法培训工作经验、展示书法文化进课堂教学成果,探讨加强书法基础教育、普及书法艺术的方法和策略。

三、培训对象

市(地)、县(区)两级专(兼)职书法教研员和中小学骨干书法教师,建议选派曾参加过前三期自治区级书法培训的教师参训。培训总人数为120名,其中汉文、藏文书法教师各60名。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提供食宿、相关资料和学习用具。因个人书写习惯不一,可自带毛笔、字帖等用具。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由自治区教育厅承担。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1. 培训时间:415报到,16日至23日参加培训,24日返回工作岗位。

2. 培训地点:拉萨市天宜藏润大酒店(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2号)。

六、其它事项

1.请各市(地)教育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经验交流材料。交流材料内容包括书法进课堂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取得经验、存在困难和问题、下步工作设想等四个部分。

2. 请各市(地)教育局选派1名学员作为领队,培训初期将代表本市(地)作经验交流(交流材料请提前制成PPT课件),并配合班主任做好本市(地)学员的日常管理。

3. 经验交流材料(含PPT课件)和学员名单请于45前发送至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佳   边巴顿珠

传真:0891-6599712

邮箱:22367042@qq.com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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